各项目负责人: 根据学校2024年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要求,现启动中心2024年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初审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范围 (一)中期检查 2023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。 (二)结题验收 1.截止到2024年12月份应结题的教研项目 2.2023年申请结题、专家评审后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。 二、检查内容 (一)中期检查 提交《教研项目进展报告书》以及阶段性成果材料(详见附件3)。 (二)结题验收 1.省校两级教研项目及省级规划课题应提交结题报告,具体如下: 省校两级教研项目应提交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详见附件4)和研究总结报告(详见附件5)。结题报告书应根据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,对研究过程及成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,要能反映研究全貌;研究总结报告要对研究工作情况、取得的成果、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,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,具体要求详见研究总结报告。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》(详见附件6)和研究总结报告(详见附件7),研究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见课题研究报告撰写要求详见附件8的具体规定。 2.研究成果一套:应涵盖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所有成果。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应提供研究报告;成果为论文且公开发表的,提供已发表论文原件(或复印件);成果为教改方案的,提供教改方案及应用资料;成果为教材的,提供教材样书;成果为教学软件的,提供刻录光盘。 3.研究背景材料一套:背景材料是反映教学研究细节的重要文字资料,应尽可能翔实丰富,如调查问卷样表(非所有调查问卷)以及统计表、调查报告,教学案例及使用情况,教学效果评价材料及其它教学研究改革文字资料等。若背景材料较多,应附材料目录,并挑选与项目研究关联度高、关系密切的材料支撑研究工作,无须报送所有资料。 4.2023年申请结题,经专家评审认为需要补充结题资料的项目,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交补充资料,通过专家再次评审后方可结题。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1份,同时报送电子稿。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办公室。 三、汇报初审 中期检查和应结题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开展情况作汇报,汇报时长5分钟,PPT汇报。汇报时间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下午15:00。中心根据汇报情况,给出初审意见。 四、相关要求 (一)请大家高度重视,按期完成研究工作。 (二)根据项目研究所需周期以及学校经费管理规定,2020年以前立项的教研项目将不再受理延期申请;2021年立项的教研项目如确需延期,应填写《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基本信息调整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9),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。 (三)未按时提交检查资料或未通过专家评审项目,学校将停止经费资助、撤销课题立项,被撤销的项目负责人、参加人在职称晋升、聘期考核以及岗位晋级中均不计算科研工作量,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。 (四)所有材料上报后一律不予退还。 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|